
1. 系统功能调试
在智能疏散系统调试前,需要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所有设备都正常运行。系统功能调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灯具自带的蓄电池应连续充电 24 小时,以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
(2) 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应保持主电源输出;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持主电源输出。
(3) 在切主电的情况下,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此时,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4) 灯具的持续应急点亮计时要与设计相符,且不超过 30 分钟。
(5) 恢复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供电,光源应恢复原工作状态。
(6) 使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时间,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配接灯具的光源应熄灭。
2. 火警自动启动
在火警自动启动的情况下,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系统自动应急启动信号,显示启动时间。此时,系统内所有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要求。同时,B 型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B 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A 型集中电源、A 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持主电源输出。
3. 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
在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情况下,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手动应急启动信号,显示启动时间。此时,系统内所有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的输出。此外,照明灯设置部位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应符合要求,灯具点亮的持续工作时间应符合要求。
二、智能疏散系统的调试注意事项
1. 调试前应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明确调试的内容、步骤、责任人等。
2. 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调试过程的安全性。
3. 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调试设备。
4. 调试前应先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5. 调试过程中应认真记录调试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6. 调试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