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试流程
1.对智能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智能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地址编码,每一台灯具、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对应一个独立的识别地址。
2.准备系统图,各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疏散指示方案和系统各工作模式设计文件,系统部件的现行国家标准、使用说明书、平面布置图和设置情况记录以及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3.对系统中的智能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将智能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与配接的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对控制器的自检功能、操作级别、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故障报警功能、消音功能、一键检查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1.自检功能;2.操作级别;3.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4.故障报警功能;5.消音功能;6.一键检查功能。
二、智能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调试
接通应急照明配电箱的电源,使应急照明配电箱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分配输出功能、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主电源输出关断测试功能、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1.主电源分配输出功能;2.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主电源输出关断测试功能;3.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4.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
三、集中电源调试
将集中电源与灯具相连接后,接通电源,集中电源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集中电源的操作级别、故障报警功能、消音功能、电源分配输出功能、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转换手动测试功能、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1.操作级别;2.故障报警功能;3.消音功能4.电源分配输出功能;5.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转换手动测试功能;6.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7.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
